关于开展2026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6〕31号)文件部署,现将2026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经开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开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2026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评审依据《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在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2.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社保证明、公示证明、工作(专业技术)总结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的申报材料扫描件。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则判定申报材料无效,终止申报流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著作,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3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经开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时间于2026年11月20日18:00截止。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网上审核
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要严格审查,进行逐项核实。
用人单位审查。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推荐意见书、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等。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逐级审核。由个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须补正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纸质材料要求
各用人单位线上申报同时确定专人线下集中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于11月20日18:00截止,未按期报送纸质材料视为放弃。
纸质材料报送明细:
文件袋1:
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签字盖章各1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单位签字盖章1份。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或涉密材料(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
文件袋2:
申报各类原件资料(含各类证书、业绩材料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单位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贴于资料袋。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标注“此为原件复印件”。
(申报人无需报送纸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评审表可系统内打印。)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北路3号社会发展局313室。
联系电话:0554-6689410
四、关于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1.认定范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从2026年起,初级职称认定全面推行线上全流程办理。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可直接认定为技术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3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经开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时间于2026年11月20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程序
符合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ss.ah.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职称申报”模块在线注册、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学历、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
2.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岗,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3.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需完成1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可视为专业相符。
4.禁止多头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六、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评审每人100元。
6.
附件6: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6年10月26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