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经开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
必知十条
1.什么是“双提升”工作?
答: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满意度。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不仅是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况的客观反映,也是检验和衡量平安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省委政法委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委托民调机构,通过电话调查(0551-66012340)方式,对各地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抽查测评,测评结果将直接影响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文明城市创建。
2.什么是平安建设?
答:平安建设是指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使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好转或控制、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工作过程。工作目标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3、您了解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吗?
答: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是在党委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公检法司各司其职,共同创造安定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我们围绕“双提升”工作开展了哪些活动?
答: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打击整治活动,打击网络诈骗,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解制度,全面掌握社会动态。共排查矛盾纠纷149例,调处149例,调处率100%,在全区58个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点、“百姓评理说事点”,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5.我们开展了哪些平安创建活动?
答:主要开展了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户等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活动。
6.群众如何参与平安建设活动?
答:一是积极做好自身和家庭防范,提高防火、防盗、防骗、防抢等安全意识,防止受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二是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做到家庭平安、邻里和睦;四是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平安出行;五是积极参与单位、村(社区)、小区的平安(安全)宣传;六是积极参加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参加治安巡逻执勤,邻里守望、互相帮助、矛盾调处等活动;七是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7.平安创建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一是在城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治安问题,在农村突出打击家禽家畜盗窃案;二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三是在城区实行常态化巡逻防控、农村实行义务联防,推广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四是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防止发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的责任事故;五是广泛宣传法律和治安防范知识。
8.什么是综治中心?
答:综治中心是整合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司法等方面资源,加强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建设而创建的工作平台。主要功能是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整治突出问题、社会心理服务、系列平安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等。目前,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已全部建成并运行。
9.发生矛盾纠纷时怎么办?
答:遇到矛盾纠纷,可以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10.发生案件或遭受不法侵害时怎么办?
答:当公民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发现国家财产、他人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遇到交通、生产等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现刑事、治安案件线索及其它事故苗头,遇到自身不能解决,需公安机关帮助的急、难、险、重等事宜时,可随时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