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1-17 09:49 【字号:   阅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人大代表任瑞刚同志提出的《关于贯彻<条例>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质效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协办意见如下。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经开区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持续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建力量融入社区治理的总体格局,形成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网格联动的基层治理体系,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目前,经开区辖区内共有打捆后的住宅小区为8个,物业服务已全覆盖。其中已组建业委会4个,力争2023年年底业委会组建率达到80%,同时社区党组织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的原则,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员把关。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规范物业执业行为,提高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经开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评试行办法》,将辖区内所有建成交付使用的小区统一纳入考评,从制度上对物业小区进行管理。邀请第三方制定经开区物业服务测评工作方案,测评内容包括现场、设备管理、资料记录、业主满意度调查四个方面,从基础服务、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及社区建设等方面,测评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项目服务中的实际管理水平。通过定期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量化打分,有效推进了物业企业管理争先进位。

三是督促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宣传物业企业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对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摆摊设点等不文明现象,加大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评,督促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宣传物业企业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2次,对物业企业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开展抽查工作7次,曝光物业小区不良现象特别是物业企业不能履约服务等事项35次,有效推动了物业企业管理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发放资料、座谈研讨、开展培训等形式,定期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学习《条例》相关政策,组织居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对《条例》的了解,营造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良好氛围。并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物业管理各个环节扎实有效开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成效,助推我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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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莹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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