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经开化工园区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09:49 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

园区各企业:

现将淮南经开化工园区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为全区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10日


淮南经开化工园区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淮南经开化工园区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化解较大事故,为园区经济安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突出重点重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是落实执法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二是提升执法效能,聚焦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紧盯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找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三是强化铁腕执法,密切行刑衔接,严惩重大违法行为。四是改进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执法服务。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重点检查事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自查自改情况;

2.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8.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情况以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9.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4.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元旦”、“春节“两会”、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9.动火、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式方法

(一)日常监督检查

每年对园区内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一般化工企业、4家试生产企业持续开展日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 年版)》、省安委会《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皖安〔2022〕3 号)、《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秘〔2020〕2 号)《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实施方案》等,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另外,结合季节特点、关键时期、重大风险点、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等,适时开展防汛、防冻、防凝、防静电、防雷、防中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人员资质、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八大作业)等专项检查。

(二)专家指导服务

    拟于4月、10月组织专家赴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指导服务,重点检查特殊作业管理、检维修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和防泄漏管理等7个方面36项内容。

(三)联合执法检查

园区管委会每季度组织对园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由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经开区管委会各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特种设备、危废管理、环保设施、消防设施等。

六、其他事项

 化工园区内企业原则保证检查全覆盖。节假日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带班值守情况与特殊作业升级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执法计划可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