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5 15:31 来源:安监局 【字号:   阅读: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各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夯实基础,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管理

 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防护用品。

 二、强化落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过程管控

 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批方予执行,加强作业现场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培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管理,审核作业资质,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三、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结合,排查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工作,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开安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及时将相关报表报送区安监局等相关监管部门。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纳入月度隐患排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且拒不整改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水平

 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纳入到年度培训计划中,根据《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采取分级培训,提高人员工作水平,防止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附件:1.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_淮安办〔2020〕62号 (1).pdf

        2.附件2:规定和明白卡.PDF

        3.附件3:有限空间形势分析报告定稿.pdf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