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淮开安监﹝2020﹞17号

发布日期:2020-09-02 16:06 来源:安监局 【字号:   阅读:

各相关企业:

    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在此期间,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段。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市应急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区安监局成立大检查督查组。

  长:俞思七

副 组 长:范 

  员:李多耐  徐冰  刘宝权  王凯军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区安监局全面检查。

(二)时间安排

9月份

三、检查重点

结合本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1.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查出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2.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3.危险化学品 “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情况。

4.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及职称情况。

(二)工贸企业

1.继续检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情况。

2.“涉氨制冷”、“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及“有限空间”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情况。

3.执行《淮南市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4.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淮办秘202050号)情况。

(三)烟花爆竹

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大检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季节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工作,认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充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前安排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确保“两节”前安全生产。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督察组人员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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