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淮安办《关于做好汛期和灾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淮开安办﹝2020﹞35号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入梅以来,区内出现多轮强降雨,淮河水位长时间超警戒线。截至目前,因洪涝灾害造成房屋受损。近期极端天气逐渐增多,极易引发房屋安全事故,为保证人民群众住房安全,进一步做好汛期和灾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市安办精神,现将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和灾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市文件要求,全面摸排自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