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 17:01 【字号:   阅读:

一、项目编号:XZXCG2023-0501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月伴湾4-16101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111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保花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22214494建筑工程专业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祝球(组长)、陶冬梅、张莉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0522

开标(采购)日期:202305250900

采购方式:比选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05548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舜南路华茂大厦五楼502

联系方式:0554-26708631865543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丽、陈蕊

电话:180554891090554-2670863186554352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附件:1.经开区城镇小区中心幼儿园大门改造及旗杆建设项目比选文件(1).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