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关于招募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的公告
为构建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范围拓展与服务供给扩容,有效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满足失能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居家照护需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重点拓展家政服务、物业服务、护工服务等专业上门服务供给,诚邀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主要面向尚未纳入我区现有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定点服务机构数据库的各类主体,重点拓展养老机构以外的专业居家上门服务力量。 凡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主营业务或增设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固定服务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和良好商业信誉,并自愿遵守淮南市、经开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消费券)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的各类主体,均可申报。重点招募范围包括:
1.生活照料与家政服务企业:具备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家政企业、护工服务企业,能够面向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可承接失能老年人居家保姆需求对接服务。
2.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物业公司,可为所辖小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应急帮扶、关爱探访及基础生活照料服务。
3.医养结合与健康服务机构:能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慢病照护、中医保健等服务的护理企业、健康管理公司等。
4.其他相关服务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康复辅具适配与租赁机构,以及其他能够提供适老化服务、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的合法主体。
二、服务项目范围
新增服务主体(机构)可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持有经开区养老服务消费券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以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的服务:
(一)生活照料类:上门助餐、喂食、个人清洁、助浴、居室清洁、衣物洗涤、陪同就诊、代购药品、理发、协助穿衣、移位、陪同户外活动、居家保姆对接等。
(二)健康管理类:生命体征监测、康复评估、康复训练指导(肢体、认知、言语、吞咽等)、康复辅具租赁与使用指导、用药提醒与协助、压疮预防与护理等。
(三)关爱支持类:定期探访、电话问候、情绪疏导、心理慰藉、节日关怀、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
(四)其他经区社会发展局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失能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申请条件与权益
(一) 申请入库基本条件
1.主体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资质完备: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与规范;上门照护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经过养老照护专业培训。
3.能力匹配:拥有与服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信息化条件和专业服务团队,自愿接入民政通平台开展服务、核销消费券。
4.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严重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等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养老服务领域黑名单。
5.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风险防控预案和投诉处理机制。
(二) 入库机构主要权益
1.官方认证与公示:经审核通过后,机构信息纳入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定点机构库,并通过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提升公信力与市场认知度。
2.合规核销消费券:获得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消费券结算服务资格,按照民政通统一规范流程开展服务确认、订单管理与费用核销。
3.政策支持与培训:优先参与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的政策培训、业务交流、技能提升等活动,及时获取养老消费补贴最新政策信息。
4.需求对接支持:区社会发展局民政部门统筹推送辖区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居家保姆等服务需求,组织入库机构对接老年人服务订单。
5.宣传推广支持:有机会参与政府组织的养老服务宣传推介活动,获得品牌展示机会。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
1.获取申请表格:下载填写本公告附件《经开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附件 1)、《机构开展服务范围意向表》(附件 2)。
2.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经开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附件1); (2)《机构开展服务范围意向表》(附件2);(3)机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从业人员名册、护理人员技能证书、培训证明材料;(6)机构承诺书(承诺不虚构服务、不套取养老补贴资金,遵守民政通平台管理规定)。
3.提交申请:请将全套材料清晰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打包报送至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民政事务科,同步报送纸质盖章材料。集中申报截止:2026年10月26日 17:00。 4.审核入库:区社会发展局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开展初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初审通过后,组织开展民政通平台注册对接,完成机构入库。入库名单在官方平台公示。
五、管理要求
1.入库机构要严格规范服务,如实上传民政通服务记录,严禁虚构服务、虚报冒领、套取养老消费补贴资金。一经查实,立即移出机构库,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区民政局定期开展履约评估,对服务质量差、投诉较多、不按要求开展服务的机构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工作日咨询。
咨询电话:0554-6801269
请各相关单位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申报,扩充我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供给,共同保障失能老年人享受优质居家照护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经开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doc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2026年10月14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