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14:30 【字号: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449)文件部署,现将2024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开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开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标准

2024年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依据《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度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个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2024117日至11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职称申报”页面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3.申报人需先进行个人业绩库维护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

4.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5.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继续教育证书、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

6.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二)材料要求

申报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可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导出、打印正式版。由企业确定专人集中线下报送。具体包括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2846452778@qq.com),由用人单位按要求负责审核。

2.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所有人员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证件照,另交1张贴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第1页空白处。

3.本人身份证、继续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验证)、参保证明、聘任证书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1(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核人签字)

4.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需提交系统填写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加盖人社部门章。

5.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各1份。

6.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

7.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2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8.评审条件规定及系统内上传的其他材料。

(三)关于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见习1年期   满,可直接认定技术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以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直接认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无需网上申报,但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审批表》2

2.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2846452778@qq.com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其他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评委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线下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21-1127(双休日除外)。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四、有关要求

1.关于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412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2.关于学历和专业。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需完成1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可视为专业相符。

3.关于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

4.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皖人社发〔20185)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评审每人100元。

联系电话:0554-6801016

材料报送地址:淮南市振兴北路1号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治中心楼210室。

附件:1.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2.附件2:单位公示证明.doc

3.附件3:事业单位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4.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x

5.附件5: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审批表.doc

6.附件6: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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