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9 16:46 【字号:   阅读:

区属各公办校(园)、民办校(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263号)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初审机构注册时间安排

初审包含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及初审机构给出初审结论等三个环节。各初审机构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环节时间,并在系统中进行设置。

2.各学校注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

请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于2024年12月6日前申请人注册材料及《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送至经开区学区管理委员会池伦生处。

二、注册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首次注册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定期注册条件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五)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四、注册机构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管理权限,负责本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五、注册程序

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程序如下:

1.本人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注册信息、选择注册机构、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注册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点击“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记录。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定期注册报名的详细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一)(二)(四)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3.县级审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市直学校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做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公示结束后,于12月15日前将《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附件2)报淮南市老教育局三楼302室。

5.省级终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终审并汇集备案。

6.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注册贴”的申领、打印、粘贴及验印。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陆续发布当地定期注册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避免错过。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并对照处理。

3.市、县(区)教师资格注册机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中,点击“安徽省注册机构联系方式”查看。

4.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5.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附件:1.附件1: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学校).xls

      2.附件2: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县区).xls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