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的公告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皖工财[2023] 2号)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
依据《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且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 (不含) 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全年上缴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在经费收缴年度周期内上缴上级工会经费的总额,即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全年向上级工会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
二、实施时限
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暂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次对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全额返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工会经费。
三、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经费返还采取一年一申报。本次返还要求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按照工会隶属关系,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经开区总工会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缴纳工会经费税收完税证明;
(3)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成立工会批复文件复印件;
(4) 2023年1月至12月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账、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所得税单位申报记录查询(系统截图);
(6)《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等 (见附件)。
2.县区审核。隶属经开区总工会的,由区总工会负责审核 (会计必须参加),重点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是否成立工会组织,并以区总工会正式报告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将确认结果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于2024年2月23日前报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将协调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和市总相关科室进行查询比对和复核。
3.经费返还。经开区总工会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24年3月底前返还至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上缴经费账户。工会经费由市 (区) 税务局代收的,市总工会将资金下拨至各区工会,由所属区工会负责返还。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要满足三个必要条件,即:按时向税务机关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已成立工会组织,方可申报返还工会经费。
2.未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导致年度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3.已成立的工会组织应为一级独立法人,分工会、工会小组等不适用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4.综合考虑工会经费来源、用途及工会组织作用发挥等特殊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5.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6.申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在申报时须作出承诺,对填写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冒领的工会经费将予以追回;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7.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要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地址:淮南经开区振兴北路5号(管委会向北50米综治中心楼)3楼312室。联系人:陈静,0554-3316301。
附件: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3年1月8日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
申请单位 工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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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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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返还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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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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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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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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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返还 工会经费 情况 |
年度工资总额 |
年度应缴工会经费 |
年度实缴工会经费(1月1日至12月31日) |
申请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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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工会承诺 |
我承诺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若后期检查发现少缴、漏缴工会经费等情况,我单位愿承担全部责任,并将返还的工会经费全额退还。
工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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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工会审核意见(盖章及签字) |
单位会计(签字): 基层工作部负责人(签字):
县区工会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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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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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报时,需提供本表及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