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淮开管【2017】170号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村居管委、各村居委、地区有关企业: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14日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
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自2017年9月14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区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伪劣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四)未经审批非法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五)不按照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为;
(六)经营主体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9月14日至30日)。制定实施方案,随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部署安排专项行动;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淮南市专项行动通告的发放张贴。区各有关部门、村居委、各村居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6日至30日)。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地区挂牌限期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内设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区、村居委、村居和开发区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9月15日之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治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将专项行动纳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考核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部门落实职责,村居委、村居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包保责任制,工商分局、经贸发展局(商务)、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安监局分工包保10个村居,村居委要对10各村居安排包保,村居要对辖区分组分块包保。包保(包保单位和包保片区名单在9月15日之前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盖章1份并电子版发601356483@QQ.COM)。成品油销售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要及时配合做好查处的成品油集中处置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10月1日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之间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村居委、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上报和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工商、经贸(商务)、公安、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区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三下午4:00点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行动结束后,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12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穆超 杨卫东 电话:3313201 ;3312657 电子邮箱:601356483@qq.com,
附件:1、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片区一览表
3、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告一览表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管委会副主任 : 胡 涛
成 员: 工商分局局长: 程金宝
经贸发展局局长: 戚宗善
公安分局局长: 夏多明
质监分局局长: 王 涛
安监局局长: 余思七
村居管委主任: 杨亚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工商分局局长程金宝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工商分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合经贸(商务)、安监部门依法严把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关;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加油站(点); 联合经贸(商务)、安监、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大通区)、经贸(商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经贸发展(商务)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依法严把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的加油站(点)或油库;配合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大通区)、工商、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负责协调集中处理没收的成品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公安分局:配合工商、质监、商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负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不达标行为;会同交通运输(大通区)、经贸(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通行、车辆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案件;负责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质监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劣质油品以及等级不达标油品行为;配合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加强对石油炼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石油炼化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的成品油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安监局: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大通区)、经贸(商务)、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工商、质监、经贸(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的违法行为;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附件2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包保片区一览表
成员单位 |
包保片区 |
工商分局 |
宫集村、洛西社区 |
经贸发展局(商务) |
田东社区、朝阳社区 |
公安分局 |
淮建村、刘郑村 |
质监分局 |
农场社区、刘郢村 |
安监局 |
龙池社区、林巷村 |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告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类 别 |
具 体 项 目 |
第·周 |
累 计 |
摸 底 情 况 |
违法违规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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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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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整改情况 |
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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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加油车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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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
查封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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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非法流动加油车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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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非法炼化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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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的非法成品油仓储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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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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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行政许可证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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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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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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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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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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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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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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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成品油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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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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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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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总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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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破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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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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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情况 |
媒体发布报道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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