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共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副厅级。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含托管的村、社区)的党务、政务、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经开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负责经开区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群团、信访、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四)依法行使经授权或受委托的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权。
(五)根据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经开区详细规划,负责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经开区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发展、投融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经开区经济管理、投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管理经开区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涉外事务。
(八)负责经开区内的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经开区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十)负责经开区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管理工作,做好村和社区各项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公安、司法、审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设立在经开区的派出机构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