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经开区政法办恶意扣除已离职网格员8个月绩效

信件编号: 20241111001 来信时间: 2024-11-11 10:41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赵****
内容: 本人于2022年11月入职经开区龙池社区担任网格员一职,于2024年2月29日离职,2023年11月30号收到22年下半年和23年上半年绩效5,826元,同职位网格员在7000左右,我认为自身比其他同事晚来所以绩效少没有异议,在职期间有两委同事吴茹燕提出自己之前网格员绩效少发情况,经书记一一问询告知吴茹燕并没有人多拿错拿她的绩效。于2024年2月5号在经开区上午九点综治中心三楼311会议室,和同事一起参加专职网格员2023年下半年绩效考核工作,并做了工作汇报,纸质版工作总结也上交了。在2月份工作完成之后离职,离职后第二天社会发展局联系我说两委同事的绩效当时一起发在我的账户上让我立即归还1170,我当时也提出了疑问1.如果多发了应该同样是7000,为何在明明已经少发的情况下一再指认我多拿并要求归还?2.给我的绩效表里没有年月日没有公章只有一个excel表格截图。3.我与吴茹燕并不是同一网格为何说她的绩效是打入我的网格账号?4.在职期间社区领导就这件事已经询问清楚我没有多拿为何在离职第二天社会发展局突然指认就是我多拿?后面询问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同期入职前后不超过十天的拿一样绩效的同事需不需要归还?或者多拿部分是否本身就是多拿绩效网格员一起承担的?得到的答案是“跟上面联系了,这块政法办会统筹协调的,你先把你这块给处理了吧”后期再问,无果,只是一味地要求我归还他们所谓的多拿的钱,对于我的疑问置之不理。2024年3月29日接到经开区政法办孙勇主任电话询问是否多拿钱赶紧归还一类,把自己没有多拿钱的情况和对于绩效表的疑问也在电话里说明,并且表明自己离职后仍拖欠8个月的绩效还没有发。电话里孙勇主任表示我的这些疑问会跟社会发展局询问,问完会再打电话联系我。至此之后,我没有接到任何后续处理电话。2024年10月30号经开区下发23年下半年网格员绩效,我没有收到所以联系社会发展局询问,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以“你不配合我们工作,多次找你协调未果,不来参与考核,你觉得你考核还能有分数?”。23年下半年考核是和同单位网格员一起参加完才走的,8月被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踢出网格员考核群。10月31号我打电话询问绩效才被告知在参加完23年下半年考核并且满勤满事件上报的情况下政法办以离职后不配合工作为由被打不合格无绩效,被恶意扣除拖欠绩效8个月整,约5328元左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答复时间:2024-11-13 15: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社会发展局已有工作人员与您和吴茹燕联系,并已约定时间共同解决该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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