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经开区2018年秋季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淮开管【2018】243号

发布日期:2018-11-16 10:02 【字号:   阅读:

各部门,各派出机构,淮南农场,村居管委会:

为扎实做好开发区2018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淮办秘[2018]107号)和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开管〔201812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利用好网格化管理体系,管委会领导及各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包保9个村、社区。各包保责任单位和包保责任人员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履职尽责,落实每一块田地的包田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体系。村居管委和环保分局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制度,做好跨界秸秆焚烧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加强巡查监管。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持续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各村要采取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包田责任人24 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离田秸秆要及时清运并集中收储,不得随意堆放路边、水边和输电线路附近,防止意外焚烧和水体污染。在禁烧重点时段要坚持24 小时值班,保证禁烧工作24 小时有人管,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处理。环保、公安、城管、村居管委等联合组成巡查组,对重点区域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和查处。

三、加强综合利用。各村、社区要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做好秸秆全量还田、秸秆收储运输等机械设备的落实工作,积极联系蘑菇养殖合作社、秸秆加工等综合利用单位。平坦农田继续推广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粉碎直接还田技术,难以实施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的,要加快推广墒沟埋草技术,开挖田头秸秆堆腐沟槽,实行快速腐熟还田。鼓励成立农机合作社、兴办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管委会对此将予以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扶持。

四、加强氛围营造。各村、社区要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村居管委要继续采取流动宣传车巡查、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加强秸秆焚烧危害和综合利用意义的宣传。组织农技骨干深入田间地头,推广普及综合利用技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554-2799972,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五、实行经费包干。除农场社区外,其他9个社区,区财政按每亩秋季作物25元标准给予补贴,实行经费包干,包括宣传材料、车辆、人员补助等。包干经费待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田间、地头等非集中堆放场地有遗留农作物秸秆未处理、存在焚烧隐患的,考核不予通过,经费不予发放。此项经费必须完全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六、加强考核奖惩。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有关规定,对确定为全区“第一把火”和全区点火数最多的村、社区,严格实施问责。对禁烧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村居管委对包村人员可继续实行履责保证金制度,包保责任村实现零火点目标,全额退还保证金,并给予等额奖励。包保村出现火点的,按照火点数扣除相应保证金。经开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对发现的着火点(含黑斑)及时查处。

七、淮南农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201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