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月伴湾物业后,物业任然没有行动,无作为,投诉的力度在哪里

信件编号: 20200710001 来信时间: 2020-07-10 19:40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赵****
内容: 在2020年7月9号写完投诉信后,物业仍然没有把放在我车前方的大垃圾桶撤离,车位就在小区1期,让我不知道投诉的意义在哪,监管力度在哪,物业是服务于业主的,但是现在反客为主,没有部门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制约吗?想请有关部门查一查物业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资质,让业主感受不到一点专业度和水平,而且小区这些年有很多的改造的建设,物业重未向业主进行公开,利用小区的公共资源所得来的经济款项,业主也是完全不知。希望有关部门还可以进行有效管理,解决业主的问题,让物业把放在我前面的垃圾桶移走,夏天来了,气味难闻!
回复单位: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07-13 11:0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物业公司已将垃圾桶移走并放置其他位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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