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月伴湾物业后,物业任然没有行动,无作为,投诉的力度在哪里
信件编号: | 20200710001 | 来信时间: | 2020-07-10 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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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赵**** |
内容: | 在2020年7月9号写完投诉信后,物业仍然没有把放在我车前方的大垃圾桶撤离,车位就在小区1期,让我不知道投诉的意义在哪,监管力度在哪,物业是服务于业主的,但是现在反客为主,没有部门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制约吗?想请有关部门查一查物业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资质,让业主感受不到一点专业度和水平,而且小区这些年有很多的改造的建设,物业重未向业主进行公开,利用小区的公共资源所得来的经济款项,业主也是完全不知。希望有关部门还可以进行有效管理,解决业主的问题,让物业把放在我前面的垃圾桶移走,夏天来了,气味难闻! | ||
回复单位: |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07-13 11:0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物业公司已将垃圾桶移走并放置其他位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